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咱們的政府最近研議發放消費券,希望改善台灣的經濟。然而,消費券真的是萬靈丹嗎?

 

一般民眾可能只想到,政府要發消費券,不拿白不拿。不過,如果您不願意浪費您寶貴的思考能力,那就請跟著小弟一起來想一想下面的這些問題:

 

第一、誰來買單?

消費券不是從天而降,根據報載,為了發放消費券,政府得舉債800多億!這筆錢誰來買單?換個大家比較能了解的方式來說,消費券就是「從你口袋、或是子孫的口袋裡拿出3600元,再轉換成消費券的方式還給你」。再強調一次,這筆錢絕對不會從天而降!

 

第二、效果如何?

假設您一個月的支出開銷是4000元,那麼當您拿到消費券之後,這個月您的現金支出是4000元?還是只花400元?如果您的選擇是前者(除了消費券之外,再另外拿4000元出來花),那麼恭喜您,因為您目前的財務狀況應該比一般大眾好得多,不發消費券,您還是有本錢用力消費……。如果您的選擇是後者(消費券3600加上補差額的現金400),那就證明消費券沒啥效果,因為它沒辦法刺激額外的消費。真正能夠刺激消費的,是搞好經濟,厚實大家的錢包,這樣自然就有本錢買更多的東西,而不是發消費券。

 

第三、印製發放成本

前面說過,消費券不會從天而降,必須印出來。為了印這些消費券,初步估計國庫必須支出2.3億,這是常被大家忽略的一項成本,而且所費不貲。再來,為了讓各位拿到消費券,還得請人來發放,這又是另一項成本。

 

總結出來,「消費券」其實是:政府從你口袋拿出3600元,印成消費券之後再還給你,你拿到消費券之後,帳面上可以節省3600元的支出,但實際上你的口袋本來就少了3600元,所以等於打平。我們還必須因此額外支付印刷、發放的成本,加加減減之後,等於我們什麼也沒拿到,就得支付印刷發放成本!所以算一算真正因為消費券獲利的,絕對不是像你我一樣的市井小民,而是承包業務的印刷廠、還有拿到發放加班費的公務員……

 

最慘的是:執政黨不從根本提振經濟,卻提出沒啥用的消費券,然後威脅自家立委「要公佈反對立委的名單」,全力為消費券護航的用意何在?不過反對黨也不敢直說消費券沒用,因為怕被一般選民當成「擋財路」。唉!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!不知道台灣前後兩任總統,是不是正在為這句話作最貼切的詮釋?悲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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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sanor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